第一殿 秦廣王 秦廣王專管人間的長壽與夭折、出生與死亡的冊籍;統一管理陰間受刑及來生吉、凶。鬼判殿位居大海中、沃焦石之外,正西的黃泉黑路上。 凡是善人壽終的時候,有的接引往生天堂(即天人道)或西方極樂世界,阿彌陀佛淨土。 如是功過兩半的男人、女人,死後送交第十殿,發放投生人間、有的男人轉生女人;有的女人轉生男人,各按照在世時所造的業力、因緣,分別去接受果報。 凡是在世惡行較多,善行較少的人,則引入殿右的高臺,名為孽鏡臺。 臺高一丈,鏡子大約十人圈圍,向東懸掛,上橫書七字: 『孽鏡臺前無好人』 被押赴來的造多惡行的鬼魂,自然見到自己在世時心地之奸險;以及死赴地獄受苦的慘狀。此時纔知道,萬兩的黃金帶不去,一輩子只有罪孽隨著來。 照過孽鏡之苦,押解第二殿、開始分別發落至諸地獄、動用刑具,令受諸苦痛的刑罰,其罪刑與罪因略述如下: (一) 自殺者的罪刑: 假如有世人,不去思考天地生人,父母養育身體,珍貴異常,恩重如山。父母恩,眾生恩、國家恩、三寶恩等四恩未報。未奉到勾帖,就擅自輕生、自殺、上吊、服毒、投水等等。除因忠孝節義的德行,犧牲生命,死後為神的之外,假若是因細小的仇恨,或因犯罪的羞事被發覺即率爾輕生,究其所犯罪刑,並未至死刑的地步。也有的想嫁禍、加害他人,而弄假成真,輕生氣絕的,以上諸種,門神、灶神,立即押解本殿,收入飢餓廠與乾渴廠。 這些自殺的鬼魂,每逢戊、亥日,完全如臨死時一般痛苦。一切痛苦的情境,照原來的樣子,再出現一次。有的七十天,有的一、二年之後,押解其魂魄,再回到尋死的地方,受悔恨折磨之苦。並且不許接受羹飯、紙帛等祭品的祭拜。 假如自殺的鬼魂自知懺悔,斂心守藏不現出鬼影魅形來驚嚇生人;也不亂找替死的人。那麼等遭他牽累的人,已經脫離牽累,是日,門神、灶神,仍然將此鬼犯押到本殿,轉發第二殿。重新考查校對他的功與過,量罪加刑,再另遞交各殿,發配地獄去受苦。 假如曾經有現形嚇人或找尋他人替死的心,或用這些言語嚇人、詐人,雖然未至於令人死亡;那麼即使以前曾經行諸善事,所有地獄也一概不準減免其罪刑。 若是輕生已死之後,毫不收斂鬼的形影,以致驚嚇、令人喪命的話;立即命青面獠牙的鬼役,勾到各地獄去受諸極苦。滿一百日後,發配入阿鼻大地獄,用鎖鏈矛扣住,不許超生。 (二)誦經漏脫字句之罪刑: 凡是出家人、道士拿人家的錢,為人拜誦經懺,遺漏字句、或面卷的,就帶來本殿,發進補經所。各人送入內藏經懺黑暗的小房間內。所有他所遺漏的字句之處,一概都簽寫明白,補誦清楚。 此處設有油燈,貯存數十斤的油。只用一根細線點,有時明亮,有時黑暗,不能一口氣就很快的補寫完足。 (三)修行起貪圖供養者的罪行: 如果原本清淨修行的出家人或道士,卻發了貪心,枉求供養和享受的人,也得在此補經。 (四) 誠心修行,弘揚佛法者之利益: 一般修持的善男信女。比丘、比丘尼,十分誠心,心口一如地拜念一切、咒、佛號。即使有錯誤、遺漏;然而重在誠心,而不重在字句。類此誠心修持之人,佛降旨不用補經,每月初一,並將其功德記載於善籍之中。 世間之人,若能經常面向西方至誠地禮拜,稱念阿彌陀佛名號,學習阿彌陀佛廣度有情,利益一切眾生的莊嚴萬德。將平常憶念佛德,及誦經、持咒、嚴守戒律的一切功德,發大念力,祈願今生得以往生極樂世界。並且發誓精進去修持,盡力地弘揚佛法,利益一切眾生。那麼壽終之後,立即蒙佛接引,往生極樂。能於每年二月初一,造諸善行,功德更大。所有地獄眾生,若能於受苦之時,之前,之後,憶念起阿彌陀佛的名號,大聲稱念十聲,至誠呼喚,即可解脫地獄之苦,蒙佛接引往生極樂。